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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在旧居烧信二、 作者:李修文    录入:菲菲    更新时间:2005-08-17    [ 放入书架,方便查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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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还簇拥着一大群人,其中自然还有那两个警察,看见我走过来,他们赶紧叫医生把门锁好,又对着屋子里的电话指指点点,自然是要我别出去,就在屋子里和他们讲电话,我像中风初愈的病人般缓慢地转过身体,早已经有护士捧着个电话走过来了,我的手臂像灌了铅,拿起电话都困难,终于还是拿起来了,第三次问那年轻的警察:“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站着,那护士也站着,手里捧着电话。
      “谁都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沈囡囡自己也绝对不会想到,”那年轻警察说,“事情出在汉口那边的一幢还没开始营业的商场里,他们去那边进货,进的是假货,卖假货的人在十九楼租了两间房子当仓库,还有间房子做办公室。货进完之后,沈囡囡他们本来都已经要走了,结果,她看到隔壁办公室里没有人,桌子上放着一叠钱,就——嗯——就拿到手里了,结果那房子里是有人的,正好蹲在墙角里锁保险柜,看到沈囡囡拿钱,马上就追出来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我便等着他接电话,看着他在窗户外边对着手机说话边点着头,讲完后重新拿起话筒,问我:“咱们接着说?”
      “……”我没有回答他,嘴唇好像是动了一下的,终了还是没发出半点声音,全身除了眼睛还在眨着,再无一处是活动的了。
      眼泪也已经把话筒都打湿了。
      “那个人追着沈囡囡从消防通道跑到了楼下,就是十八楼,往下去的电梯正好到了,电梯里站着好多人,她就跑过去了,正要进电梯的时候,追她的人在后面抓住了她,她可能是急了,一把就把追她的人推倒在另外的一个电梯口上——她应该是知道那个电梯口里其实是没有电梯的,就只用拆开了的包装盒挡着,里面完完全全就是个黑洞,但是那时候她肯定是忘了,那个人一下子从十八楼跌下去,就死了。
      “我们赶到的时候,沈囡囡已经不见了,调查了当时和她一起坐电梯下来的人,她没跟着他们一起下来,而是在四楼就出了电梯,我们把整整一幢楼都找了个遍,没找到她,据同电梯的人说她进电梯之后吓得浑身直打哆嗦,所以你放心,我们不可能冤枉她,那么多人都看见了,和她一起进货的人也看见了,根本就不可能冤枉她。
      “我们想找到她是非常容易的,包括要找到你的房子都很容易,还是我刚才说的那句话,早点找到她,或者她自己主动来找我们,对她都是好事情,而且可以肯定地说,这件事情商场也有责任——情况就是这样。”
      对方说完了,我也听完了,听完之后我也不说话,那年纪大点的警察又接过话筒对我说着什么,我一概不想听,他还在话筒里吼着的时候,我径自挂上了电话,脑子里只在想着一件事情:我要找到囡囡,我要到她的身边去,哪怕死也要死在一起。
      死也要死在一起!
      可是,囡囡,你到底在哪里啊?
      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去他的隔离病房,去他的生死吧!
      一丝残存的理智告诉我,现在还不能出去,即使出门就能找到囡囡,我身后也一定是跟着警察的,果真如此,我找到她之时,就是她被警察带走之日——囡囡,我想都不敢再想下去了,囡囡,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办吧。
      身边的护士捧着电话放到了床头的柜子上,窗户外面的警察和更多的看客还没有散去,我站在原地,盯着他们看了又看,其实只能看清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每当我的心跳加快,眼睛便几乎成了无用之物。最后,我走回去倒在床上,拿起枕头盖住自己的脸,把全世界都抛在身体之外,只去想囡囡,只去想找到囡囡的办法。
      我知道,此刻,不管囡囡躲在哪里,她也一定是在想着我。
      在被枕头造就的黑暗包裹住之后,我恨不得眼前的黑暗深得有三层楼那么高,我的脑袋一点点往里面扎进去,其实就是蹭在床单上,脸都蹭得生疼生疼的了,我根本就不管,狠命地蹭,狠命地扎进铺天盖地的黑暗里去,直到眼前出现四溅的火花为止。我在疼痛里向天上的神灵哀告:把囡囡从黑暗里放出来和我见面吧;要么,平地卷起一股狂风,将我也席卷进去,卷到囡囡的身边,一笔将我们的肉身勾销了吧。
      奇迹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天上的神灵眷顾了我,让我看见了囡囡:她好像是躲在长江大桥的桥洞里,冻得瑟瑟发抖,手套也掉了一只,恰好是生了冻疮的手上那一只,但是好在不会有人发现她了,她可以好好歇口气了,她将手套换到生了冻疮的手上,再对那只光着的手吹热气,一条驳船呼啸着缓缓穿过桥洞,船上冒起的黑烟将她的脸都熏黑了,她有什么办法呢?只有将双腿曲起来,把脸贴在腿上,贴在从冰冷的牛仔裤里透露出来的微弱热气上,可是囡囡,除了嘴巴里嚼着的口香糖,你还能吃点什么呢?
      奇迹再出现第二次:囡囡躲在东湖里的一只垃圾船上,湖面上空无人迹,所有的船都藏在赤裸的、枝叶落尽了的灌木丛与灌木丛之间,她拿起船桨把船划出去,一边划,一边还要不时用船桨敲碎湖面上的冰块,一只喝水的草鹭飞落在冰块上,冰块突然迸裂,眼看就要陷入水中的时候,草鹭轻轻扇动翅膀,飞向了远处一座荒草丛生的小岛;囡囡的目的地也是那荒岛,在那里,即使藏着一头大象,也不会轻易被人发现,要是觉得冷了的话,还可以点燃荒草来烤火,可是囡囡,你带打火机了吗,还有,你吃什么呢?
      囡囡,不要怕,天一黑我就要来找你了。
      死也要死在一起。
      后来,外边的警察似乎还想和我说几句话,敲了玻璃窗,我没有应,随后又让主治医生进来叫我,我还是没有应,大概他们也觉得从我嘴巴里再问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天快黑的时候,就走了。
      警察走了之后,我在床上坐了将近一个小时,费尽心机去想囡囡可能在什么地方,我能到哪里去找她;她的手机自然是没有开的,要不然警察也用不着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再者,我总疑心警察并没有走,说不定就藏在哪个角落里,只要我一出去,他就会跟上我。
      一个小时之后,我从床上下来,开始穿衣服,穿好之后,突然想起“结婚”的那天晚上,就寻了件衬衣出来当围巾,像囡囡为我做的那样把脑袋围了个密不透风,穿鞋的时候,发现鞋子里有一块玻璃碴,上面还沾着血迹,似乎就是我割了脖子的那一块,想了想,我把它捡起来装在口袋里了。
      果然,警察根本就没有走,此前那两个虽然走了,却又换了别的警察来了,就站在楼梯口,只有一个,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两个护士,我一推门就看见了他们。他们似乎早就料想过我会出来,一齐朝我奔过来,警察倒是没说什么,两个护士拦住我,不让我下楼,说是太危险了。“呵呵,危险,”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次,接着再说一次,“危险——去他妈的危险吧!”根本就不予理睬,好歹就要下楼,这时候,那警察也上来帮她们劝阻我,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打掉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沾着血迹的玻璃碴,既不说要扎他,也不说要扎自己,就看着他们,沉默了两秒钟,警察和护士都不再挡我的路了。
      但是,那警察跟在我后面下来了。
      推开一楼大厅的玻璃门,鹅毛般的雪片顿时像嗡嗡作响的杀人蜂般扑上了我的身体,雪堆在地上、屋顶上和梧桐树的枝桠上,铺天盖地的一层白色,即使是在晚上,也仿佛要将我的眼睛刺瞎了一般;医院门口好像有人爬在电线杆上修电线,他们头盔上的灯直射在雪地上,竟让我觉得置身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我努力适应着铺天盖地的黑暗、黑暗里的惨白和集中营般的灯光,一股眩晕伴着强烈的恶心之感出现了,我几欲呕吐,终于,我忍住了,深吸了一口气,下了台阶,趔趄着往前走。那警察还是继续在跟着我。
      我身无分文,不可能有钱坐出租车,但是我不在乎,就算把双脚磨破,直至折断,我也要找到囡囡。西北风像刀子一样割上我的脸,气温像电梯一样下降,我甚至都能感觉出来气温在每一秒钟里到底下降了多少。地上结了冰,坚硬的冰碴简直叫我举步难行,但是武汉公共汽车司机的粗野一点也没有收敛,我刚刚走到医院对面水果湖的岸边上,一辆比集中营的探照灯都更亮的公共汽车疾驶过来,我知道有危险,但是就是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呆呆地迎着光站着,公共汽车戛然而止,司机伸出头来骂了我一句,至于到底骂的是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那个司机肯定不知道,他破口大骂的其实就是一个废人。
      一个废人。
      一个想念着人的废人。
      雪蒙上了废人的脸,尽管不会比一个智障患者的头脑更清晰,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从上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了。走到博物馆附近,他实在是再也走不动了,眼前出现了幻觉:以为前面有棵树,他想抱住那棵树,靠上去歇口气,可是眼前根本就没有树,他抱了个空,扑倒在了满地坚硬的冰碴上,身后的警察慌忙跑上前要扶他起来,跑到近前的时候又停下了,大概那警察也知道他根本就不会愿意被他扶起来,因为就在此时,他眼前的幻觉将他带去了一个极乐世界:他看见了他的上帝正在从旁边翠柳宾馆的院子里走出来,明明是个大雪天,他的上帝却像夏天一样咂着雪糕——穿着白色的吊带背心和靛蓝的牛仔裤,拖着双脚尖处各扣着一只蝴蝶结的拖鞋,腕子上还套着一对仿制的绿松石手链。
      终不过是幻觉。他还得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至少十一点过了,我才走到小院子外面的巷子口上。当我走到那棵吊死过人的鬼柳底下,恍如隔世般站着,脑子里又想起了和她吵架的那个晚上:先是我对她大喊着“滚”,之后是她一边捂着脸一边往巷子口跑。
      仅仅就是想一想而已。囡囡,我不会像那些滥情电影里的男人一样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让你就此跑掉,再也不回来,果然如此,也就不会再有此刻的穷途末路——我根本就不去想。我只想一件事情:怎么才能找到你,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
      囡囡,我的鼻子又开始流血了,我的脖子也开始流血了,刀片般的西北风不光割上了我的脸,也割上了我的脖子,那道本来已经在医院里包扎好了的伤口,现在又裂开了,尽管我根本就懒得管一下,但是只需轻轻一触,也知道脖子上下已经是湿漉漉的了,那就是血。我就这么流着血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越往前走就越不敢往前走。
      终于到了,猛然,我竟然发现自己的房子里亮着灯,顿时眼泪就又出来了,死命地盯着那灯,死命朝院子里跑过去,摇着冰冷的铁门失声大叫起来:“囡囡!囡囡!囡囡——”到头来,没有丝毫动静来呼应我,我只能是铁门外的孤家寡人,那灯自然是警察们来找囡囡时开了忘记关上的,现在,它柔和地铺散着,使我尚能依稀看见那条捆绑过我的晾衣绳,还有晾在上面的囡囡的一只胸罩和一只蕾丝花边内裤。
      我不再出声,疯狂地盯着晾衣绳下的窗户,就像囡囡随时会推开窗子说:“他不在,我在。”可是没有,现在是“她不在,我在”!
      “囡囡!囡囡!囡囡!”我在心里喊着,就像拿着一把匕首,剖开了自己的胸腹,蘸满血,再在自己的皮肤上写下囡囡的名字。全身再没了能站住的力气,颓然坐在铁门边一块结了冰的水渍里,听见冰块碎裂的声音,更不知道此刻的囡囡又是坐在哪一块水渍之中,悲从中来,但是别无他法,右手伸进口袋之后,正好触到那块割破了我喉咙的玻璃碴,想都没想,一把就攥住了——我又听到了自己皮肤被割开的声音。
      当皮肤被割开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正在离囡囡越来越近。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上开了一朵花。
      五天时间过去了,一百一十四个小时过去了,过去了,全都过去了,雪之世界仍然是雪之世界,孤家寡人照旧是孤家寡人,连那个跟着我的警察大概都已经觉得不胜其烦,再不是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也还是没有找到囡囡。
      我居然跟那个警察勉强算得上朋友了,是个稚气未脱的警察,大学毕业才不到一年,多亏了他,帮我翻铁门进房间里拿来了备用的钥匙,我才得以进了院子门。当我喘息着上了楼梯,靠在房间里的门上打量房间,一眼就看见屋子里的花已经全部都死了,根本就不由自己控制,《葬花词》的曲调就在脑子里回旋开来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原本我是知道葬我的人是谁的,当然不会是别人,只能是囡囡,可是,现在的情形又当如何呢?
      曲子还是那支曲子,唱曲子的人却已经不见了影踪。
      那警察没有跟我一起进院子,但是也没有就此离开,就站在铁门外面,直到后半夜我还能听到他的跺脚声和讲手机的声音,我本来想去叫他进来暖暖身子,想着他也是有任务在身的人,就没有叫,再说,我的屋子也丝毫不比外面暖和多少,阳台那边的窗子破了三块玻璃,穿堂风甚至夹杂着雪粒飘进来,把我的屋子几乎变成了东北深山老林里的淘金者们住着的窝棚。
      漫长的一夜,我没有睡半秒钟,睁着眼睛听着咣当作响的门窗,看着雪粒被大风裹挟进房间之后在书上、电视上和堆积如山的DVD上覆满了一层,去趟卫生间竟然难于上青天,刚一走到门口就险些被风吹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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