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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创了我投身集体的新纪元 第三节 苦中有乐,其乐无穷 作者:毛毛雨微微风    录入:菲菲    更新时间:2008-08-18    [ 放入书架,方便查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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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我住校的信心很足,但是住校以后的困难也确实太多太多,有许多事对健康人来说只需举手抬足之劳,可偏偏就是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却天天都在困扰着我。按说生活在五十多人的集体中,只要我张口有求,那些在学习雷锋高潮中的同学个个都会热情相助。可我认为自己如果那样做就像一个赖皮,久而久之会遭到同学的讨厌。我应该吃最大的苦受最大的累,尽最大的能力处理好生活,赢得同学们对我心悦诚服的关爱。
      李美莹只要在学校吃饭,就天天承担给我打饭的义务,一日三餐每天都得端着我的碗跑来跑去,虽说美莹为人热情,毫无怨言,我总认为给她增加了长期的额外负担,为了尽量减少麻烦,早上便只让她给我打发糕或馒头。中午是正餐,学生上完四节课走进灶房已经是饥肠辘辘,我就让她先吃了再给我捎过来。下午是汤面条和发糕或馒头,我还是只要干粮和一份咸菜条,美莹如果不想再回教室,可以让其他上灶的同学给我捎过来。这样虽说我的伙食差了些,心却感到安慰。
      人说世间最大的事是吃饭,对我来说,吃饭也莫过于上厕所。一顿饭不吃忍一忍可以过去,要是急于上厕所就什么事也不能再干。在家时厕所离得近,又不受时间限制,下雨时家里人给夹道放着便盆。住校后上一次厕所来回得挪六七十米,要是从教室去还更远一些。有人问我们班同学:“厕所远不远?”他们会回答:“不远,过了二班就是。”我却感到是那么遥远,每去一次得用半个多小时,每天得消耗我好多课余时间。为了少上厕所我很少喝水,就这样最少一天也得去三次,同学们不忍心看我磨蹭,不管让哪个女生碰见都争着要背我,我只好尽量躲着,在早上、晚上和其它没有同学在跟前的时候再去。夏天和春秋两季还好一些,冬天裹着一身棉,全身的负担都承受在两只胳膊上,更是又累又费时间。同宿舍的香明和荣香长得比较单薄,我很少让她俩背我,有一个下雨天,晚自习后我实在想去厕所,她俩要背我,我硬是坚持自己去,俩人无奈只好先睡下了。雨下得很大,打湿了板凳和裤子,腿在板凳上一点也搓不动,凳子在泥水里又直打滑,一次厕所害得我上了一个多小时,还淋成了落汤鸡。回来时在夹道口遇到了对门的王老师,老师看见我挪得实在太艰难,急忙叫了程老师,两个人帮忙把我架进了宿舍,还批评香明和荣香不管我。我感到很对不起两位同学,只管向老师解释,老师还是很生气。
      值得庆幸的是在我们教室的门前有一个水管,这一设施是我得天独厚的享受。那时我们用热水得到西院的茶水灶去提,很不方便,自从住了校,我的洗漱甚至洗头洗澡全都用凉水,好在那水到了冬天就显得温温的。因为用水方便,我的衣服被单都是在学校自己洗。
      住校后感觉没过多久就到了冬天,午间休息时间短,我索性不回宿舍,放学后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老式大房八面透风,大格子门被风吹得啪啪响,美莹吃过饭再给我端过来,一路风吹,到我的手里已经冰凉。坐在冰冷的教室里,吃着冰凉的饭,不但不增加热量还吃得我只打哆嗦。
      门房里的老师傅每天晚上都要给我们小院的几位老师送一大壶开水,到了冬天老师们都升了小火炉,可以自己烧水,大伯见我行动不方便,总要把剩下的水给我灌一热水瓶,我便把它提供给我们三个人共同享受,一半烫脚,一半灌在暖壶里,先让她俩把被窝暖热,我再拿过来暖腿。至今我都忘不了那位只灌水不说话的红鼻子老人。
      下肢血液循环不好,早早穿了棉裤也禁不住生冻疮,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几处严重的冻块都开始溃烂,白天两条腿吊得麻木不仁,还不觉得很痛,晚上好不容易暖热了却又烧又痒,还跳着痛,经常搞得我半夜都不能入睡。
      住校生活正如朱奶奶说的“有我受的罪”,她却不知道我是在磨难中长大的,困难对我来说已经习以为常;过集体生活却是我多年的追求,来之不易,我绝不会轻易退却和放弃。
      住校上学的第一学期末,也许是因为有团市委的呵护,我便成为我们班的第一名共青团员,团员的名望又给我带来了当官的好运,紧接着就当上了班里的政治委员和学习******著作的组长,在沾沾自喜的同时,唯一遗憾的是能为班级干的事实在太少。
      刚进学校时,我担心课程多了会招架不住,想不到经过几周学习,每一门课都对我有吸引力,加上我的悟性和记忆力,学起来不但没有一点压力,与生活中的麻烦事相比,整个学习过程简直是一种精神享受,令我感到赏心悦目。如果有继续求学的机会,我自信自己决不会被所学的课程难倒,油然产生了继续求学的奢望。
      在班级里,我享受着集体的温暖、同学的帮助,也更加热爱集体热爱同学。星期六打扫卫生,我帮他们洗抹布,如果需要我的脸盆和肥皂,我会为自己的奉献感到欣慰。劳动课我被劳动委员分配看大门,虽说让同学背来背去,能和大家在一起,同学高兴我也快乐。男生打篮球回来能用我的毛巾和香皂,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精神享受;当他们看到我行动不方便又不好意思帮忙,急忙喊女生:“你们快去帮李春霞!”能得到男生的关心,我感到莫大的幸福。
      刚到学校不久,语文老师出了一道作文题——《我的一天》,经过思考,为了感谢学校和同学帮助我投入集体生活,我写了第一天到校上学。遗憾的是原文早已丢失,只记得是按照一天的顺序写了三个时段。第一个时段写同学们接我进学校,第二时段写和同学一块学习,李美莹主动帮我打饭,第三段写快乐的课外活动。最后用纪录片《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的主题歌结尾:“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亿万人民是一个整体,同甘苦共呼吸团结友爱最亲密。一人有事万人相助,舍己为人不遗余力。一处困难八方支援,颗颗红心连在一起……”因为我是满怀感激的真情写出来的,内容新颖充实。汪老师在作文评讲课上,把我的文章作为范文在全班宣读了,并推荐公布在西院走廊的大黑板上。我的作文得到了意外的标榜,也公开表明了我一颗真诚的心,使我感到格外惊喜。
      除了紧张的学习,同学们也经常集在一起谈天说地,各抒己见,争论不休。有一天莉莉唱了一首歌,歌词大意是:“卡玛的一座城,离这儿不远也不近,用脚也走不到,用眼也难搜寻,卡玛的一座城就在我身边。”围绕这支歌大家展开了争论。首先有人说:“莉莉,你唱的是啥歌?歌词好奇怪。”接着有人又说:“这是迷信,是神化里的城。”还有人说:“可能是《一千零一夜》里的歌。”莉莉也不知该咋回答,搞得很尴尬。为了给莉莉解围,我小心翼翼地说出了自己并不成熟的观点:“其实这歌词很有意思,虽然很不具体,但是富有哲理。这好像是一座理想之城,走不到看不见,只要你努力追求,它就会向你靠拢,被你抓住。”想不到同学们竟一致赞同了我的认识。莉莉的脸上平和了,我也悠然自得。
      三年级的第一学期,我们的教室从东院搬到了西院,学校的房子太紧张,一时无法在西院给我挤出一间宿舍,开学后叶斐、李田、王西娟、元晓凯等好多女同学每天早上把我从宿舍背到西院教室,晚上再把我背回宿舍,过了好长时间,有一天早上校长看见了,才急忙设法在西院教室附近硬挤出一间小屋。住在西院上厕所更远,经常都是同学们背我去上厕所。
      有一次,父亲去学校询问我的情况,校长和老师对父亲说:“学校决定让李春霞住校时,老师们都很担心,想着她身体条件那么差,又没有经历过集体生活,要是不能赢得同学们的同情和帮助,就很难坚持到底。想不到她不但把自己的生活处理得很得当,而且和同学们相处得也相当好,很不简单。”父亲听了老师们的话,他为自己的女儿感到自豪。我却知道同学们为我奉献的是一颗颗纯洁善良热情的心,如果没有同学时时处处的帮助,我根本无法住校上学。而我回报他们的只是谦卑愧欠和永久的感恩。我的能力太小,只能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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