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野农    录入:菲菲    更新时间:2008-10-09    [ 放入书架,方便查找 ]
  • “纪凯夫事件”揭密全集 - 四

      19、众铜匠认定:配钥匙的人就是他!
      公安机关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分析:配钥匙的时间是3月22日中午,这个时候保险柜的钥匙是在王清手里,但王清又没有外出,没有作案时间。王清下班前将钥匙放在自己办公桌不能上锁的抽屉里,经现场察看,那个抽屉确实不能上锁。那么,配制保险柜钥匙的究竟是谁呢?彭其光等人认为这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王清自己所为,申栓福、靳连杰虽然证明那天中午王清没有外出,但他们是王清身边的人,在没有查清事实真相以前,对他们的证词不能不信,也不可轻信;二是别人所为,因为王清放钥匙的抽屉确实不能上锁,这个时间保险柜钥匙属于失控状态,这就有被别人拿走的可能。那种可能性更大一些也不好判断,找他们俩人直接交锋,作用也可能不大。看来,要弄清楚配钥匙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只有请铜匠师傅来进行识别。因为见过配钥匙的人有好几位铜匠师傅,接触的时间还不短,应该能识别出来。给几位铜匠师傅一说,他们说可以认得出来。
      在市二医院的支持配合下,侦察人员先将王清的照片给铜匠师傅看,几位铜匠都说不像。随后又采取正面识别的方法:由保卫处长李冷出面,找王清到他的办公室来谈话。办公室是用木板隔起的,在隔壁房间的板壁上挖个小洞,铜匠在这里不仅可以听见谈话人的声音,还可以看清谈话人的面貌,同时也保护了证人。谈话结束后,几个铜匠都说这个人不像,相貌不同,个子比那人大,口音也不对,那人讲的是武汉话。排除了王清,又让他们识别纪凯夫,他们看了照片说不像,通过提审纪凯夫的办法让他们在暗处观察,他们也说不是。
      公安部门掌握的两个嫌疑人都被铜匠否定了,这有点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只好扩大识别范围,又把发案时在现场的几个人的像片让他们识别,他们又一一否定了。最后从市二医院拿来一张医务人员的集体照片让他们辨认。几位铜匠师傅一个个的仔细端详,由于是集体照片,头像很小,都说从照片上辩认没有十足的把握,没有把握的事不好随便说,如果能见到配钥匙的那个人,是会认得出来的。
      彭其光等人商量,市二医院有一百多名员工,不能采取逐个请到保卫处谈话的办法,只好让铜匠师傅用平常找活的办法,选择上下班的时间,有的挑着担子在二医院门口来回转悠,有的就在大门口守候,侦察员则穿上便衣跟在他们左右。一连两天毫无所得。到了第三天,李德如看到有个人很眼熟,下意识地冲那人招了招手,那人好像没看见他,加快脚步随着上班的人群进门去了。李师傅对侦察员说,刚才进去的那个人很像,就是稍微瘦了一点。侦察员鼓励他说,有了第一次,就不愁第二次,再看仔细一点。后来程贞雁也说在市二医院附近看到像是那天配钥匙的那个人,就是黑一点、瘦一点。李遐朗说,有天感到心口痛,到市二医院去看病,有人告诉我心痛病要到鄱阳街的医院去看,我出来的时候看到了那天配钥匙的人,连穿的衣服也是一样的,这就更加增强了大家的信心。
      有一天的中午,有个人手里拿份文件从二医院里出来,走到大门口,刚和守候在门外的两个铜匠的目光相对,便赶紧退了回去,铜匠觉得眼熟,但再也没见那人出来。
      过了几天,正是下午上班的时候,医务人员三三两两边谈谈笑笑边往里走。李德如师傅的眼前突然一亮,指着一个穿青制服、黄皮鞋的人说:就是他!衣服也像,走路也像,没错,那天配钥匙的就是这个人。侦察人员紧跟着那个青制服、黄皮鞋的人走了进去。
      20、配保险柜钥匙的人竟是出纳王守正
      侦察人员紧跟着李德如说的“这个人”,就是出纳王守正。
      那么,王守正有没有作案的可能呢?侦察人员对王守正在3月22日这一天的情况作了调查,情况是这样的:3月21日晚出纳褚致中被捕以后,便确定由曾经当过出纳现在是保管员的王守正接任出纳。22日上午王清一上班就将保险柜钥匙交给了会计主任汤为垣,要汤去找王守正。汤为垣找了两个多小时没有见到他的人影。另一位保管员王菊卿说:那天王守正来得很晚,汤主任来找他几次他都不在。后来他来了,我告诉他说,汤主任找你好几回了。他好像不大在乎,打个转又走了。王守正听说要他接出纳工作,很不愿意,就写了个报告,拿到院长办公室去找领导。院长、监委都不在,只有文书纪凯夫在那里写有关人事变动的通知,内容是汤为垣兼总务科长、王守正接任出纳。王守正正为这事来的,同纪凯夫交谈了一会,这时大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直到下午上班,汤为垣才见到王守正,对他说:院里决定要你接出纳,我找你一上午。王守正不高兴地说:我知道了。然后王清将保险柜钥匙交给王守正同汤为垣一起清点金库,作了正式交接。
      从这个情况看,3月22日上午11多钟王守正去了院长办公室,具有接触保险柜钥匙的时间,而王清放保险柜钥匙的抽屉又是不能上锁的,王守正以前当过出纳,当然认得出保险柜钥匙,这就有配制钥匙的可能。如果真是王守正配制的钥匙,这就更加印证了公安人员关于案件性质的判断。因为王守正此时已经知道要他接任出纳,当了出纳自必用不着配制钥匙,即使要配随时可以配制,容易得很,为什么偏要赶在这个时间配制钥匙呢?看来配制保险柜钥匙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开保险柜,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疑点。大家在分析时,又联想到案发的那天,是他催会计俞善炎下班,俞善炎离开十分钟,事情就发生了。事情发生后又见不到他的人,袁奋到他家两次才把他找到,他当时的神态不大自然。还有,在前段侦破过程中,觉得现场情况十分可疑,扎得好好的钞票怎么会散开呢?经用同样面额的钞票试验,证明扎好的钞票掉在地上是散不开的,大家边试验边议论说这那像是盗款案,倒像是有人故意摆弄的。试验时王守正在场,他急得脸红耳赤,表现同样很不自然。因此,大家认为王守正确有作案的重大嫌疑。
      到了这一步,侦破工作已是取得了重大胜利。作为失款案,可以说已经告破;至于是盗款还是陷害,则只要审讯王守正,真相就可大白。
      由于李之琏的插手,市公安总局根据市委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的的要求,于1951年9月10日举行了市二医院盗款未遂案侦破情况汇报会,听取中南和市的有关部门领导对这次侦破工作的意见。因为李之琏对此案特别关注,特地邀请他拨冗到会,可是他偏偏没来。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副检察长周光坦来了,他的职务最高,又是上级机关的代表,大家都很尊重他,听取汇报后请他向铜匠提问。他详细询问了配制保险柜钥匙的过程和有关细节,铜匠都一一作答,凡有疑问的地方又仔细问过,没有发现什么破绽。周光坦认为铜匠的回答是可信的,对李冷说:你们侦破案件的思路是对头的,工作也做得很细,你们的辛苦没有白费,这几位铜匠师傅的证词是可信的,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看市里的同志还有什么要问的。市监委副主任唐午园肯定了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市纪委纪检处长王世勋也表示没有意见。
      听证会后,市公安总局向市委写了专题报告,详细报告了侦破经过和确认王守正作案的确凿证据,市委批示后即可破案。
      就在即将大功告成的时候,铜匠师傅提出了新的问题。
      21、经过试验,配的那把钥匙根本打不开保险柜
      听证会开过以后,铜匠师傅急着想回家。彭其光特地来看他们,安慰说:我们已向上级写了报告,报告一经批准,就送你们回去。彭其光通过这一段的识别工作,和这几位铜匠师傅相互都很熟悉了,便无拘无束地攀谈了起来。彭其光说:你们帮助我们认出了配钥匙的那个人,等于帮助政府抓住了坏人,你们可是立了大功,真得好好感谢你们。李昌业说:帮助政府分清好人、坏人,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程贞雁说:如果说认出了配钥匙的那个人就等于抓住了坏人,那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彭其光说:程师傅有什么话尽管说。程贞雁说:依我看,配钥匙的人不一定就是坏人。彭其光很感惊讶,便问:为什么呢?程贞雁说:因为配的那把钥匙不一定能打开保险柜。所以配钥匙的人不一定是开保险柜偷钱的人。彭其光说:这是怎么回事,我还不大明白。程贞雁说:金库、保险柜的锁是很精密的,我看李师傅那天配钥匙时没锉几下,哪能打得开金柜。李德如说:程师傅这话不假。那天配的那把钥匙是杂铜翻的毛坯,很硬,那个人要得又急,没等我完全锉好就拿走了。李昌业说:我们以往做金库钥匙,就是锉好了,还要细心合配,不经过合配是打不开的。张银祥说:那人临走时我还对他说过,不好用随时到清贤茶馆找我们,以后他也没有来。
      彭其光回来说起这事,因为大家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都以为查出了配制钥匙的人就等于破案了,故对这个情节不大在意。负责内勤工作的文询是位女同志,比较细心,认为这个情节很重要,如果配的那把钥匙真的打不开保险柜,岂不更能说明问题。她提议可以去试验一下。负责外勤工作的刘春星觉得有道理,便向姚忠琦拿了那把仿制的钥匙,带上刘珠月就要走。文询说:你要试验,不能只拿一把钥匙,把常用的那把钥匙也带上。刘春星说:还是你们女同志想得周到。
      刘春星、刘珠月到了市二医院,找到会计主任汤为垣,说明来意,并请他一起参加试验。汤为垣满口答应。4 月 12 日失款案件发生后,那个保险柜已经不再使用,放到仓库里去了,汤为垣找了两个人,打开库房门,拿块抹布擦了保险柜上的灰尘。刘春星先用仿制的那把钥匙试验,插进去后可以稍稍转动,但确实不能打开,试了几次都是如此。换上常用的那把钥匙,一打就开。刘春星让刘珠月、汤为垣来试验也是如此。刘春星、刘珠月回来汇报了试验结果,大家对识别工作的成功更有信心。满怀希望等着破案。
      市委研究并肯定了市公安总局的报告,认为对王清的怀疑可以排除,新发现的作案嫌疑人王守正确有作案嫌疑应当拘审,同时认为这个案子似乎不是一人所为,纪凯夫的诸多嫌疑并未排除,而且保险柜钥匙失控的那个时间,也就是王清离开办公室的那个时间里,王守正和纪凯夫都在院长、监委办公室,有共同作弊的嫌疑,应当一并审理清楚。为了慎重,市委向中南局和中央写了请求破案的报告,提出:将所有铜匠工人带至该院,当场给予识别,由公安机关公开拘捕王守正,简短说明侦破此案的经过,以正视听,并号召群众检举揭发。纪凯夫早已拘押,案情发展显示在窃取钥匙问题上和纪有关,现不宜释放 .
      司马迁说过:“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如果武汉市当机立断,依法办案,案子早破了,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纪凯夫事件”了。就因为过份小心,写了这份报告,被李之琏以“不可扩大逮捕面”为由封杀,并上演了一出贼喊捉贼的闹剧。正是云开日出,忽又风捲云翻。
      22、贼喊捉贼,作案嫌疑人竟成为破案骨干
      武汉市委10月12日的报告报送中南局以后,中南局办公厅转中南局纪委处理。李之琏便以“不可扩大逮捕面”为由阻止武汉市破案,并于10月20日以中南局纪委的名义向中南局建议由中南一级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处理这一案件。中南局没有同意这一建议,只于10月23日批转武汉市委“参考”。而武汉市委也没有采纳这一建议。
      李之琏不甘心建议遭到冷落,也不顾中南局没有同意,按照他自己预定的谋划,成立了中南联合检查组。名义上由中南和武汉市的11个部门组成,实际是中南局纪委负责,组长是中南局纪委纪检处处长樊德智,副组长是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处长罗启林。11月14日在李之琏的实际主持下正式成立,11月21日进入市二医院,取代了武汉市委破案的领导权和武汉市公安机关的破案职能,名义上是检查市二医院的盗款案,实质上是对武汉市委进行检查。武汉市委既处于被检查的位置,对市立第二医院失款案的侦破已经完全无能为力。10月12日在请求破案的报告中提出的意见也就遭到完全的否决而未能实施,以致丧失了时机,使市二医院的盗款案成为永远的迷案和不可思议的奇案、冤案。
      中南联合检查组进驻市二医院以后,又成立了一个“盗案检查委员会”,直属中南联合检查组领导,实际负责人是医务科长孙麦龄,负责记录、整理材料的则是王守正。在联合检查期间,盗案检查委员会成为实际上的前线指挥部。群众的反映由它归纳、整理,所有的情况由它统一整理后再报联合检查组。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盗案检查委员会既然如此重要,为什么竟让公安机关已经认定的作案嫌疑人担任如此重要的工作?这真应了我国民间的那句“贼喊捉贼”的俗话(附带说明一个情况:李之琏曾通过孙麦龄将市公安机关要捕王守正的消息透给王守正,王听后吓得不轻,孙麦龄替他壮胆说有李秘书长为你作主,怕什么!王守正心里有数,口里说不怕,却觉得还是要有所准备,要将妻子送回老家,需要几个钱,孙麦龄借给了他。说明王守正心虚已作了服刑的准备)。还有比这更奇怪的,盗案检查委员会还吸收了纪憨参加抄写材料的工作。纪憨是省邮局的员工,如果当时不知道他是接受了潜伏任务的中统党网分子,至少知道他的胞弟纪凯夫已因涉嫌盗款作案被公安机关拘捕。避之犹恐不久,还让他来抄写材料,这是于法、于情、于理都讲不通的。
      根据孙麦龄的笔记记载,中南联合检查组的活动范围是市二医院,主要依靠对象是盗案检查委员会,主要活动方式是发动本院群众摆情况、提线索,实际工作日为9天。
      通过盗案检查委员会收集到的群众的反映,主要的怀疑对象仍然是王清和纪凯夫两个人,提出的疑点和线索也还是原来反映的那些情况。因此即使在联合检查组内部对案件的性质和究竟是谁作案这样的原则问题上也存在着根本分歧。有的成员认为王清和纪凯夫都有嫌疑,如果按比例计算,纪凯夫和王清是七与三之比。有的成员更是明确表示:市公安总局的报告和武汉市委的破案意见是正确的。在讨论中有的成员提出:此事目前尚不能作结论,还需进一步调查。组长樊德智竟说:不用调查了!蛮横地压制了不同意见。
      1951年12月19日,在联合检查组意见严重分歧的情况下,组长樊德智竟在盗案检查委员会上宣布:盗款案的基本事实已经肯定了,我们检查组对盗案的检查已经有了结论。但结论是什么?却没有公布。
      为什么不公布呢?原来自有苦衷。
      23、中南公安部部长卜盛光意见使李之琏十分不安
      樊德智所谓的检查结论是“盗款者为该院监委王清”。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们不敢贸然端出结论呢?那就是李雪峰同志提出要听中南公安部的意见。
      公安机关侦破此案,苦苦侦察了近三个月,足迹踏遍大江南北才基本告破。而联合检查组仅仅九天时间,就在市二医院里开了几次会就宣称有了结论,足见所谓的联合检查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走的一个过场而已。其实,九天的联合检查不仅没有找出否定公安机关侦察结论的任何根据,而且李之琏、樊德智自己都知道,“在钥匙问题和盗案性质及盗者是谁的根本分歧”都没有解决。就在樊德智向盗案检查委员会宣布案情已经查清、检查已有结论的前后,李之琏、樊德智在邓子恢面前却不得不说“不能完全肯定为该院监委王清所为”(樊德智1951年12月14日给邓子恢的信),“据我所知情况,现在并没有谁要给王清作结论”(李之琏 1951年12月27日给邓子恢的信)。中南局副书记兼中南局组织部部长李雪峰认为既然存在原则分歧,就应当慎重处理,建议由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研究后提出意见。
      根据李雪峰同志的意见,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在联合检查即将结束时召集了一次会议,中南公安部卜盛光部长亲自主持,到会的有中南公安部副部长钱益民,联合检查组组长樊德智、副组长罗启林和武汉市公安总局两位副局长,可以说两种不同意见的代表都到了场。会上市公安总局的两位副局长汇报了案件的侦察过程和结论意见,联合检查组的两位组长讲了案件检查情况和他们对此案的看法。在双方的意见都作了充分陈述以后,钱益民副部长讲了他的看法,他说,从双方介绍的情况来看,不像是一般的盗案。市公安总局的侦察工作是很细的,他们的结论也是可信的。我的倾向性意见是一个政治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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